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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央编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23日再次强调,“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上述信息是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透露的。为期两天的会议将围绕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展开研究。
王龙江在与会时介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情况时透露,目前为止,已经分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总计463项,并且全面启动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
今年3月,国务院就发文指出,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将非行政审批打入历史的长河。
“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须严格把关,所有转为行政许可必须过三关,提供四份材料,过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关,过审批对上的关,过专家学者的关。”王龙江如是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为这是让各部门剥夺他们的核心权力,让他们自我革命。”王龙江道出了改革过程中的难题。
鉴于此,政治动员、给定缩额成为了突破难题的方法。在政治动员方面,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一次国务院全体会议将处长一级纳入,王龙江透露,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尚属首次。此外,非行政许可审批一直广为法学界、理论界所诟病,王龙江对此则解释说,这实际上是为了解决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一批已经来不及立法的项目而提出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