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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要求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
文章来源:路透社  作者:黄丹妮  发布时间:2014-07-28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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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监会周四发文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支持小微企业精神,要求银行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更为灵活的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 

    银监会网站通知并称,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在符合条件下,可以办理续贷。同时,银行办理续贷要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对符合标准的续借贷款,应当划分为正常类。

    “银行要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在信贷系统内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提高对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等。“通知要求。

    银监会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还存各种问题,影响小微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时甚至导致小微企业需要通过外部高息融资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了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

    对于相应的风险管理,通知指出,银行开办续贷、年审制贷款和循环贷款等创新业务,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客户准入和业务授权标准,合理设计和完善合同等配套文件,改进信息技术系统。

    银监会称,通知旨在督促和引导银行业完善对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有利于提高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获得性,减轻小微企业财务负担,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银行客观准确判断小微企业贷款质量,防止银行员工介入“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活动所引发的道德风险。

    此前有消息称,中国银监会下发给银行讨论意见稿,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挪用贷款资金等不良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经银行审批合格后可以予以续贷。

    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周三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会议表示要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