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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超七档 财政部发文简并
文章来源:财新网  作者:张延梅  发布时间:2014-06-19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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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自7月1日起,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财政部6月18日公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一周前(6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减轻企业负担。会议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

    但财政部发布的《通知》中,并未就合并5%的增值税征收率作出规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有17%、13%两档。

    但对一些特定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的征收率,按简易计税办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此次调整后,一些特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统一适用3%的征收率,按简易计税办法征税。 6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简化合并增值税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今年3月,财政部税政司发布《2013年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报告称,营改增试点后,试点企业总体实现减税。同时,其下游企业因抵扣增加也普遍减税。据统计,2012年减税426亿元,2013年减税超过1400亿元,超过2012年近1000亿元。

    自2012年上海开启营改增试点,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展到全国,试点行业也从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扩大到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

    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的试点方案,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在《求是》撰文称,系统考虑,营改增还有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行营改增扩大范围;第二步,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第四步,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法。

    “简化合并增值税税率”是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的重要方面。随着营改增纳入行业的增加,增值税税率档次也随之增加。

    目前,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邮政业、电信业均适用11%、6%两档税率。

    这样,增值税各类、各档税率合计高达7个,包括17%、13%、11%、6%、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零税率和免税。此外,还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6%、5%、4%、3%四档征收率。

    “下一步改革,应该简化合并增值税税率档次。”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对财新记者说,因为税率多了容易混乱,会出现无法确定适用哪个税率、或者部分纳税人故意使用低税率的情况。“一般国家的增值税税制都没有这么复杂。”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增值税的税率层次应该越少越好,过多的税率会造成核算的混乱。比如,企业出售商品的销项税率17%,购进的服务进项税率6%,销项减去进项,抵扣不足,这样重复征税并没有完全解决。“增值税是一环扣一环,上下游企业相互连接,统一税率最好。”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研究,国际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中,只有一档税率的占45%,两档税率的占25%,三档税率的占22%,超过三档税率的国家占8%。而中国增值税税率多达7档税率,或已独居全球之首。

    意识到增值税多档税率弊端明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的要求。目前,财政部正按要求研究简化增值税税率的方案。而此次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显示“简化增值税税率”改革将和推进营改增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