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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取消15个纳税人填报的涉税文书报表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5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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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公告,取消了15个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

  此次公告取消的15个文书报表包括: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税务登记换证申请表,小额税款退税申请表,有奖发票兑奖申请表,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纳税申报方式认定申请表,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中国内地公民(包括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自然人登记申请表,开具个人完税(费)证明申请表,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等。

  公告明确,自2014年5月1日起,各级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填报以上15个涉税文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