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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印日进口吡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9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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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网站5月27日消息,日前,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网站5月27日消息,日前,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公告表示,自2013年5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吡啶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