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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需善用知识产权武器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5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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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在电子领域、通信行业、可替代能源产业,中企遭遇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频率很高,中企切记不可消极应对,应采取积极措施应诉。

    4月19日,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本届宣传周的主题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表示,目前,在发明、外观设计和商标领域,中国都已成为世界第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日前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表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日臻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持续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不断拓宽,知识产权受理、审批、登记量保持快速增长。

    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1.7万件。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的商标累计注册量达765.6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640万件,保持世界第一位置。著作权登记量在去年达到了68.8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13.9万件,均创历史新高。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突破1万件,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突破1000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表示,中国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在发明、外观设计和商标领域,中国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

    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办事处管理合伙人王宁玲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对于知识产权非常重视,正在从立法上解决存在的问题。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在朝好的趋势发展。”

    谈到中国出口产品时常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她建议,近年在电子领域、通信行业、可替代能源产业,中企遭遇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频率很高,中企切记不可消极应对,应采取积极措施应诉。

    王宁玲提出,根据《美国发明法案》,如果中企遇到不合理的纠纷诉讼,可以选择利用新程序,去专利局请求宣告竞争对手的专利无效,其成功率高,且程序快,费用低。

    她进一步指出,中企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防范风险,将知识产权许可作为参与市场竞争工具。中企还应建立内部的预警机制,“出海”之前做好调查、分析,以确保产品不侵权。“若发现所要进入的市场有些专利会阻止你的产品进入,可考虑用主动的方式来处理。最简单的方法是重新设计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