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请示,主要函复如下: 一是继续出台支持外包发展的政策。主要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税收、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另外,服务外包在岸政策实现突破,国家将进一步研究在岸与离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延续既有服务外包政策。服务外包现有主要政策截止2013年底,国家批复新政策延期至2018年底。 三是考核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原则同意《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