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1991年开放对大陆地区投资,至2009年6月底累计核准投资项目近3.8万件,投资金额近800亿美元。但因台湾未开放大陆资本(陆资)入台投资,不仅导致两岸资金流动长期呈现失衡状态,而且长期阻碍两岸资源要素的流动与配置,无法达到两岸产业资源要素的优势互补。过于保守的开放政策让台湾依然无法与大陆进而与全球有机连接。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唐永红今日在本网刊发专文,分析陆资入台投资不如预期的原因及影响。唐永红指出,台湾当局应再次检讨其陆资入台、陆客入台等开放政策,进一步加大开放程度并改进配套政策措施,尽速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
全文内容如下:
一、陆资入台投资不如预期的原因
据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统计,台湾自1991年开放对大陆地区投资,至2009年6月底累计核准投资项目近3.8万件,投资金额近800亿美元。但因台湾未开放大陆资本(陆资)入台投资,不仅导致两岸资金流动长期呈现失衡状态,而且长期阻碍两岸资源要素的流动与配置,无法达到两岸产业资源要素的优势互补。更重要的是,在大陆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一个中心的国际环境下,这种对大陆资本与其它方面的不开放政策,严重制约了投资岛内的企业的全球化运作,影响到岛内外投资人对岛内经济发展环境与投资环境的评估与信心,从而一方面加速了岛内产业资本的外移步伐,另一方面影响到岛内外资本投资岛内的意愿,进而影响到岛内产业的创新与升级,最终影响到岛内经济成长的速度以及就业与薪资的成长。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随着两岸经贸关系对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与日俱增,特别是为有助于克服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冲击,台湾当局在开放台资投资大陆18年后的2009年6月底,不得不开放陆资入台投资。
台湾当局按照“先紧后松、循序渐进、先有成果,再行扩大”的陆资开放原则,历经三阶段开放,累计对陆资入台投资的开放程度达到66.8%。其中,制造业部分已开放204项,开放幅度达97%;服务业部分已开放161项,开放幅度达51%;公共建设(非承揽)部分共计开放43项,开放幅度达51%。
但据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统计,开放陆资入台投资3年半,截至2012年12月底,核准陆资入台投资案仅342件,投资金额约5.03亿美元。数据表明,尽管至今台湾当局开放陆资来台投资三年半了,但陆资入台投资意愿不足、步伐缓慢、规模较小,除了2012年成长势头良好之外(投资件数较2011年增加35.29%,投资金额成长650.11%),总体上不如预期,基本上还处于试探性投资阶段。原因何在?
首先,在长达2年9个月的前二阶段,台湾当局开放给陆资投资的业别项目相当有限,对陆资投资有吸引力的行业领域更少。
2009年6月30日第一阶段开放的192项中,制造业开放方面,据台湾行业标准分类第8次修订版,台湾制造业细类共212项,但第一阶段对陆资仅开放了64项,仅占总项数的30%;服务业开放方面,台湾服务业细类326项(台湾行业标准分类第8次修订版),但第一阶段分三次对陆资仅开放了130项,约占总项数的40%。若依WTO服务业承诺表行业分类,台湾承诺开放的服务行业计113项,但2009年6月30日对陆资仅先开放25项,仅占22%;公共建设开放方面,台湾公共建设分类共计81项(台湾行业标准分类第8次修订版),但第一阶段对陆资仅开放11项,占总项数14%,而且陆资在台投资仅限于非承揽部分,公共工程承揽部分不予开放。在第一阶段开放的基础上,自2011年3月7日第2阶段开放了42项业别项目,包括制造业25项、服务业8项以及公共建设9项。但第一、二阶段累计开放陆资入台投资项目计247项,其中制造业89项,占整体制造业212项的42%;服务业138项,占服务业项目总数326项的42%;公共建设(非承揽)20项,占公共建设项目总数83项的24%。
与此同时,在相当有限开放的业别项目中,对陆资投资有吸引力的更少。台湾开放陆资投资的业别项目,主要集中在劳动力密集型、资源消耗型的传统产业,制造业以食品、饮料、纺织等为主,服务业以餐饮和批发零售为主。但这些产业在岛内不但发展相对饱和,市场竞争激烈,而且成本高,利润低。显然,台湾开放陆资入台投资的业别项目欠缺吸引力。而真正对陆资有较强吸引力的业别项目,如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与高科技产业等,都未开放陆资入台投资。
其次,台湾当局对陆资投资人资格限制过于严苛,能够入台投资的陆资企业有限,并设定严苛的管理门坎与歧视性的限制条件。
台湾当局不仅禁止大陆投资人的如下投资申请案:在经济上具有独占、寡占或垄断性地位的投资申请案;在政治、社会、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响“国家安全”的投资申请案;对台湾经济发展或金融稳定有不利影响的投资申请案,而且,高度限制大陆地区军方投资或具有军事目的的投资人入台投资。结果,大陆138家国有企业中的9家军方投资的国有企业入台投资被禁止,其它129家非军方投资的大陆国有企业入台投资也被严加管制,若涉及敏感性问题,将被禁止入台投资。而众所周知,大陆的国有企业目前是大陆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企业。
为避免陆资经由第三地投资事业入台投资,规避《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的适用,该许可办法还设定严苛的管理门坎,对于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第三地区公司股份或出资额逾30%,或其对该第三地区公司具有控制能力,亦视为陆资,应适用该许可办法的规定。为了强化对入台陆资的管控,该许可办法规定大陆企业投资上市、上柜及兴柜公司的股票,如果单次或累计投资股份在10%以上者,即被视为直接投资,即依该许可办法办理。
此外,台湾当局在有限开放陆资入台投资业别项目的同时,又对陆资入台设立诸多限制条件,特别是关于陆资的持股比例和对公司控制能力的高度限制,实际上是“开了大门,不开小门”,象征性开放(而非实质性开放)意义明显,严重影响到陆资入台投资的意愿。
再次,台湾当局关于陆资来台投资的相关规范及配套措施不力,损及陆资入台投资的便利性,降低陆资入台投资意愿。
陆资入台投资是一个涉及资金运作、职工招聘、土地房屋、人员居留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相应地,陆资来台投资涉及的相关规范及配套措施,除了台湾“经济部”订定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2项许可办法之外,尚涉及陆资投资人及其眷属在台的停留、就医、就学、金融需求及购买不动产等配套措施,涉及台湾“内政部”、“教育部”、“卫生署”、“金管会”等多个主管机关。然而,台湾当局有关部门的相关命令规章却未能与时俱进加以调整和改进,基本上仍采取民进党执政时期的抵制心态与管制做法,造成陆资入台投资经营相当不便,从而也大大降低了陆资入台投资的意愿。
事实上,很多配套政策措施都还仅停留在规划与讨论阶段,而没有实质性的落实与执行。如大陆人士在台投资企业中的任职规格和权限问题,陆资商务人员在台居留的时限问题,大陆技术人员在台工作居留、房屋租赁和往返两岸问题,大陆陆资资金的汇出汇入问题,大陆居民或企业向台湾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的担保品以及融资规模与途径等问题。特别是,人员居留不易、申办手续繁琐已成为制约陆资在台投资行为与投资方式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如规定大陆居民或企业在台投资不动产,每次在台停留10天可延长1次,但1年内总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显然,这种不近情理的规定对到台湾投资经营的大陆人士有诸多不便。
最后,陆资对当前两岸关系的稳定性存疑,对台湾投资环境与发展环境信心不足,对入台投资抱持等待观望的态度。
台湾投资环境与发展环境虽然自2008年国民党执政以来因两岸关系的改善而处于改善之中,但由于两岸经贸关系至今尚未实现完全的正常化,加之在台湾的选举政治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共识与互信机制还需加强,所有这些都影响投资人到对台湾投资环境与发展环境的评估与信心,进而影响到陆资入台投资的意愿与步伐。
二、陆资入台投资不如预期的影响
陆资入台投资,正如台湾当局所称的,有助于充裕台湾产业资金,活络台湾金融市场,扩大两岸产业合作的领域,开拓国际市场……这些正是台湾当局愿意开放陆资入台投资的动因所在。而今,“先紧后松、循序渐进、先有成果,再行扩大”的保守主义的开放思维、原则与歧视性的做法,贯穿于开放陆资入台投资政策措施的方方面面,加之存在两岸关系稳定性之虞等其它因素,使得陆资入台投资的意愿、步伐与规模不如预期。台湾当局须小心当初开放陆资入台的动机与目的可能会因过于保守的开放政策而落空。
事实上,两岸直接三通之前的10余年来,由于台湾岛内政治民主运动的民粹化对岛内社会经济环境的不利冲击,以及原当局对抗性的两岸关系行为与锁岛性的大陆经贸政策对台湾岛内投资环境的负面影响(在大陆成为全球化中心的形势下无法与大陆有机连接,无法善用大陆发展的机会来发展自身),岛内外投资人看淡台湾经济的投资环境与发展环境,不仅岛内原有资本与产业不断外移,而且岛内外资本都不愿意在岛内投资,使得台湾产业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本形成不足,制约了岛内技术与产业的创新与升级,从而造成产业空洞化与经济停滞不前。
当前,作为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开放陆资入台投资,实现两岸投资关系正常化,不仅可以直接吸引部分陆资入台投资,创造产业与就业,而且意味着岛内岛外资本可以有机连接,岛内岛外产业可以融合发展,岛内企业可以全球化运作,从而有效提升岛内外投资人对岛内经济发展环境与投资环境的信心并投资岛内,从而促进台湾技术与产业的创新与升级,最终促进台湾经济与就业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