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经贸资讯
电改核心配套文件发布 三类公司可参与售电业务
文章来源:和讯网  作者:张姗姗  发布时间:2015-11-30  点击数:  分享到:
59.2K

  和讯网消息 11月30日,发改委能源局印发6个电力改革核心配套文件。其中,《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售电侧改革后,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的独立售电公司三类售电主体可参与竞争。

  《实施意见》还明确,电网企业对供电营业区内的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发电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同意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同意售电公司可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内售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