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这也是广州首次对南沙自贸片区下放市级权限,一共涉及58项权限,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和开发建设领域,其中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审批权限下放得最多,这意味着南沙自贸片区的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的建设将得到提速。
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首批58项市级管理权限集中在经济管理和开发建设领域,其中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审批权限下放得最多,意味着南沙的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的建设将得到提速。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进一步解释,自贸区设立后,建设开发力度非常大,迫切需要一定的规划国土权限作保障。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进一步解释,自由贸易区在设立之后,建设、开发的力度非常大,迫切需要一定的规划国土权限作为保障。
因此,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此次下放权限也是最多,达15项。具体来说,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审批权中,包括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等。
58项下放的市级管理权限中,还包括“外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工商注册”两项:此前需报省、国家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改由南沙审批;公司(企业法 人)注册登记权下放后,申请人可到南沙办理,而市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受理、初审权也下放到南沙。此外,商品房屋建设项目备案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价 格和收费审批也下放到南沙自贸片区。
刘庆国称,本次事权下放是充分考虑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发展现状和其事权承接能力基础上,坚持“应放 尽放”原则,兼顾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分配市、区事权配置,决定第一批下放58项经济管理方面的市级管理权限。其中,原已下放到南沙区政府及其部门 的权限不再重复下放。
根据广州市早前公布的最新行政审批改革成果数据,第五轮审改后,广州市级层面保留201项审批权,也就是说,此番 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后,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几乎享受了广州市近三成市级审批权。此外,今年8月,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已经承接了广东省政府下放的首批60项省 级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