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本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上海市创业工作,在总结前两轮创业行动计划实施成效的基础上,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上海启动实施第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创业行动计划”)。
首先,第三轮计划以“1832”为工作目标,即: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创业教育培训10万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80家,帮扶引领创业3万人(其中青年大学生不少于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
其二,推出“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形势下,结合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总体部署,“创业行动计划”明确了10个部分、28条的任务举措。其中,与前两轮创业行动计划相比,有不少体现时代特征、具有突破创新性的政策亮点。在健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方面,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出了“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即6条创新政策+6条完善政策)。
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等6条创业新政,主要是着眼于适应当下大众创业、互联网创业潮流,着力支持初创期创业、社会创业服务发展。
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范围等6条完善政策,主要是着眼于缓解传统的融资难、场地缺、能力弱的瓶颈矛盾,通过“四个扩大、两个提高”调整完善现有创业政策。
其三,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区创建。在创新创业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
新一轮创业行动计划要求全市17个区县全面参与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继续以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宣传”五大体系建设为创建任务,实现“创业活动率、创业存活率、创业对就业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率”等创业指标不断提升,使区域创业氛围更加浓郁,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建期满,由上海市促进创业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创建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创建成效进行评估工作,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