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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出台服务外包相关办法 最高资助200万
文章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张延梅  发布时间:2014-07-03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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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为促进厦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厦门市商务局和厦门市财政局昨日发布了《厦门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据悉,申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的单位,应是该公共技术、信息、人才服务平台的投资者,且在厦门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的法人企业或行业协会、在厦高校、研究机构等。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不高于其投入经费的50%给予资助,每个平台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其中,公共活动经费和基础性工作经费,由厦门市商务局提出资金使用项目及金额,经厦门市财政局审核后给予全额支持。

  《办法》规定,平台资金资助范围包括:补助厦门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用厦门市建立服务外包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服务外包促进活动和国际市场品牌推广、开展产业研究等公共活动经费,以及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调研、评审、审计等基础性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