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惠企政策阳光透明。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规定,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福建省、厦门市已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确保各项稳增长措施得到落实。厦门市减负办、厦门市纠风办将开展对惠企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对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督促责任部门予以整改,确保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落实涉企收费阳光公开。实行阳光收费,落实好收费公示工作,运用收费清单管理模式,制定企业收费手册。凡未公示的收费,未列入手册的收费项目,企业均有权拒缴。三是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以清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收费为重点,结合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取消归并各种重复交叉的服务收费。继续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取消归并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四是简化税费减免申请程序和手续。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实行所得税“即征即奖”。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并适时扩大政策受惠面。五是搞好企业负担调查体系建设。在省减负办已确定的100户企业作为企业负担监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减负监测点企业的调度管理、监测,了解和掌握企业负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企业负担“自愿”化和“表象合法”化的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