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厦门市先后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厦门市动漫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鼓励动漫游戏、软件研发、服务外包、IC设计等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厦门市正在研究力度更大的扶持政策,鼓励国内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来厦投资兴业。
骨干人员享多种政策
2010年起,年收入2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个人申报收入为准)的企业骨干人员,可不受学历和职称的限制,享受厦门市人才引进的户口和住房政策;短期来厦创业或从事技术研发、企业管理、项目合作等且年收入2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个人申报收入为准)的人员,可享受《厦门市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居住证暂行规定》待遇,根据其贡献大小,提供住房、交通、生活和子女就学等保障。
名企落户租金有优惠
软件和信息服务的骨干企业是大力培育的对象。厦门重点扶持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连续3年内,对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比上一年的增量部分给予全额返还奖励。鼓励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争创“全国软件企业百强”,对入选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同时,厦门致力于吸引境内外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研发机构来厦投资落户。首次在厦门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的,三年内可按其租用软件园研发楼实际租金的50%给予奖励。
每年3000万专项资金
据了解,从2010年起,厦门市(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作为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获得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扶持的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国有创业投资公司应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作为优先投资的行业。贷款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按《厦门市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