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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向民资放开销售业务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20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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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日发布公告,宣布董事会通过议案,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根据公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可以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方案,并组织实施参股方案。公告并未设定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比例的上限和下限。

  “中国石化对社会和民营资本开放油品销售业务,率先采取混合所有制,在垄断特性比较突出的能源领域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