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末,集美区出台《关于转发集美区实施标准化及品牌发展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2〕113号),以推进标准化战略及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
近日,集美区对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在原来标准化奖励、商标品牌奖励、质量奖励等三大类奖励的基础上,新增对企业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进行奖励。
此前,奖励办法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级标准的起草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知名品牌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或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厦门市著名商标或厦门市优质品牌称号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获得国家、省质量奖、厦门市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此次新修订的奖励办法提出CNAS认可奖励,对集美区企业实验室首次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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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政府办:关于修改补充集美区实施标准化及品牌发展战略奖励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