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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企“营改增”一年减负逾13亿
文章来源:台海网络电视台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4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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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自去年11月1日正式拉开序幕,试点一周年以来,给我市企业带来显著的结构性减税效应,累计减轻企业税负13.22亿元。

  中海集装箱运输厦门有限公司负责中海集装箱运输在福建区域所有的船代和货代业务,年营收超过7亿元,在营改增试点政策之前,企业缴纳的是5%的营业税,试点启动后,企业改缴增值税,尽管税率为6%,但是由于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可以抵扣,今年以来,企业反而减轻了税负200多万元。

  中海集运厦门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黄晖:从营改增到现在为止 从我们企业来讲 确实明显税负是下降的 因为进项大于销项 实际上要交的增值税一直保持是0的状态

  像中海集装箱运输厦门有限公司这样因为营改增得利的厦门企业还有不少,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试点营改增企业数已从最初的6000多户增加至1.74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618户,小规模纳税人1.28万户。

  根据财税部门的统计,我市营改增启动以来,试点企业累计减轻税负6.26亿元,超过九成的企业税负下降。而试点改革的红利也同样通过增值税的链条,向下游企业传导。试点以来,试点企业下游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累计增加6.96亿元,也相应减轻了企业税负。两者累加,营改增试点一周年,累计减轻我市企业税负13.22亿元。

  此外,厦门在试点前期就出台了过渡性扶持政策,对少数因试点出现税负上升的企业予以财政扶持。截至目前,市财政部门已受理62家企业办理的过渡性扶持申请,累计拨付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