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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可获资金扶持最高200万
文章来源:厦门中小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9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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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中小在线网讯(记者 洪桂玉)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将对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等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对企业可谓是“从头到脚”给予了全方位扶持。从前期发生的与投资相关的咨询费、勘测、调查费、资料费,到企业实际投资额,以及劳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营运、人员培训,都将给予相应补助。同时,《通知》也将企业在境外可能遇到的突发状况都列入考虑,如资源回运运、保费、“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工商保险、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等,也将按实际缴纳额给予相应补助。

  在贷款贴息方面,《通知》规定对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用于项目经营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给予贴息。人民币和外币贷款贴息额不超过项目实际利息的70%,贷款贴息支持累计不超过三年。

  此外,《通知》还特别规定,对本市优势制造业或有特殊政治和经济意义的投资合作项目给予国有成分资本金注入的支持,资本注入金以单个项目中方实际投资额的10%为限,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有意申报的企业可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市商务局。通过审核的项目,市财政局将在12月5日拨付补助资金。

>>>>相关链接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