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之前,厦门市面上出售的所有速冻食品,全部都要更换新包装!
记者昨日从质监部门召开的速冻食品五项标准宣贯会上了解到,新包装会按照新标准要求设计,不但如此,以后速冻食品运输车温度必须控制在 -18℃以下,卖场要销售这些产品也必须配备-15℃以下的冷柜。
速冻食品细分为六大类
记者从这些标准中看到,最大的变动在于生产环节。此前,所有的速冻鱼丸、肉丸、水饺都统称为速冻食品,但是新标准将细分为六大类,如花色面米制品、肉糜类制品等,厦门市民酷爱的肉丸、鱼丸就属于肉糜类制品。
以后,肉糜类制品内的主料含量要标识在食品外包装上,按照新标准,猪肉鸡肉的成分要不低于10%,牛羊肉、其他含量不低于8%。
此外,标准还要求速冻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产品温度应保证在-18℃以下,且不应落地,不应滞留常温环境。与此同时,厦门的卖场要销售这些速冻产品,必须在营业厅内配备温度-15℃以下的冷冻柜,销售人员要提醒市民保存条件等。
速冻食品包装年底前大变脸
根据这些新标准,速冻食品产品的包装要在今年12月全部换新。记者昨日在安井看到,新的产品包装已经陆续投用,与此前的旧包装相比,主要变化在于,正面明确标有“速冻调制食品肉糜类制品”,产品背面也有明确,而以前只是标有速冻食品。
目前,厦门速冻食品企业共有79家,涵盖了速冻米面品、肉制品及其他类制品。“除了《速冻调制食品》已经开始强制实施外,其他四项标准刚开始在行业内推行。”会议透露。(香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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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新国标实施 冷柜不够冷,速冻食品不能卖
市民买丸子、水饺等速冻食品,最怕遇上中途解冻后再速冻,容易遇到口感不佳甚至变质等问题。根据新国标,冷冻食品在运输、销售环节的温度要保持在-15℃以下。
昨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在厦举行速冻调制食品等五项标准宣贯会。由商务部发布的这五项标准,包括 《速冻调制食品》、《速冻食品物流规范》、《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速冻食品二维条码识别追溯技术规范》等,4项于今年6月起实施,一项于去年6月起实施,分别从生产、运输、销售、追溯等整个产业链环节,确定了速冻食品的行业标准,其中多项填补了行业标准的空白。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多项标准的起草,该公司常务副总黄建联介绍,这是从整个产业链环节进行规范,像贮存环节,应将冷冻食品存储在-18℃以下的冷库;运输环节,车辆以前没特别规定,容易遇上解冻情况,而现在车辆温度应保持在-15℃以下;销售环节,超市的陈列柜也应保持在-15℃以下,并带预包装销售,不得“裸卖”。他还建议,市民家里买的速冻食品,储存温度最好维持在-18℃以下,能达到-25℃以下更好。
另外,二维条码应包括食品的原辅料、加工条件、储运、配送、销售等信息,满足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便于追溯。
此外,速冻食品的分类也发生了变化,共分为6类:花色面米制品、裹面制品、调味水产制品、肉糜类制品、菜肴制品、汤料制品。与原分类相比,删去了烧烤、烟熏制品,并将“火锅汤料”和“汤羹制品”合为“汤料制品”。由于分类有所变化,今年12月1日前,所涉及的速冻食品都要换“新衣”,使用新包装。细心的市民可能就会发现,像鱼丸、肉丸的包装袋上,原来标注为速冻肉制品,现在则为肉糜类制品。(陈光豪 陈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