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两岸经贸
集美区政府出台促进就业、创业新举措
文章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23  点击数:  分享到:
59.2K

  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钟志隆介绍,此次完整的体系化的新政,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地失渔农民等群体就业为重点,努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乐业富民。

  企业急需人才,大学生、居民却找不到岗位,为了解决职场中最突出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近日,集美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若干意见通知》。

  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钟志隆介绍,此次完整的体系化的新政,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地失渔农民等群体就业为重点,努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乐业富民。

  亮点一

  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

  “我老伴已50多岁了,进工厂也不太适合。她希望能在离家近的学校做一名保洁员。”后溪镇英村村民老潘介绍,村里上像他老伴这样的人不少,他们希望能找个合适的工作,增加收入补贴家用。

  记者了解到,“4050”这个群体的劳动技能、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因此常陷入“就业难”的焦虑之中。

  在此次新政中,鼓励各级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应优先招聘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其中环卫保洁、园林保绿、校园保安等岗位应主要招聘“4050”人员。

  凡录用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已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经申请批准,用人单位可继续按月为职工交纳社保至满 15 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至满 10 年或 15 年条件的职工,区财政给予最长 5 年的用人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保补助。

  亮点二

  职校生可领取生活补助

  集美区有3000多家中小企业,技术型人才缺口很大。“为鼓励那些没有升上高中,又达不到就业年龄的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学好技术,此次集美区政府出台了鼓励政策。”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钟志隆表示,这一新政为全国创新措施。

  记者了解到,集美区财政对本区户籍初中毕业生入读区属公办中等职校的,在免收学杂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第一、第二学年(每学年均以 10 个月计)每人每月再给予 500 元的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补贴,通过学校发放给学生。

  此外,集美区劳动保障部门也加大了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补贴。在免费培训的基础上,对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集美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按取得结业证 300 元、初级工证 400 元、中级工(及以上)证 500 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补贴。

  亮点三

  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有补助

  记者在走访时了解到,集美区一些失地失渔农民等人员,他们对进入企业的薪酬期望值较高,但自身技能和能力又不足。当岗位成为他们的“鸡肋”之后,很多人宁愿选择赋闲在家。

  “如果他们能进企业工作,可缓解企业用工难,自己也会有所收获,还更利于社会稳定。”钟志隆告诉记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很大,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是其中之一。

  据悉,集美区就业困难人员新进入辖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企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保费和支付工资的,集美区财政给予其个人就业补助。就业补助标准为每月500 元,补助期限为3年。

  亮点四

  大学生自主创业

  有场租补贴

  为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集美区政府整合并依托现有工业园区空余闲置厂房楼宇,积极筹建集美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经营场地,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试、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及信息服务,指导协助其办理开业相关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对通过审核批准进入孵化基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新创办经营实体并依法正常经营的,前两年将据实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场租补助标准为:每月 20 元/平方米,每月最高不超过 1000 元/月。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此次出台新政也给予引导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