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3〕52号文件精神,海沧区地税局第一时间全面落实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一是广泛宣传,利用税企邮箱、短信、电话及公告栏等渠道积极主动宣传新政策,确保纳税人广泛知晓;二是跟踪服务,及时回应纳税人的政策咨询,积极做好小微企业的免税申报辅导,确保优惠落实到位,提高政策执行力;三是后续管理,对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月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督促企业及时申报,确保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