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的六条措施》。
第一,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新型营销体系,对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境外并购和商标注册等方式带动销售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网上销售年成交额突破1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节能、环保、网络通信、工业控制、工程机械、建材等产品重点生产企业通过组建专业服务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实现服务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2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第二,鼓励使用本省企业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销售价60%、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销售价30%对生产企业和用户给予补助,补偿用户风险,补助企业研发费用。
第三,支持企业参与省外大型项目招投标,从现在到明年底,对我省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设备、输变电设备、新能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网络和通信设备等生产企业参与省外大型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中标,且中标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价的3%给予奖励;对工程施工中标单位直接邀请我省生产企业议标采购上述产品,且合同采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相同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对我省企业参加国内专业展会,给予参展费用补助。
第五,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贷。
第六,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扩大企业产品省内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