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贸促会
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厦贸促[2017]11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实现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目标,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得到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贸促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发挥贸促功能优势,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全面提升“两个服务”上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省、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市贸促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和部门“三定”方案,现提出我会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 管理范围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我会属第四系列——市直其他部门,由市效能办负责考评,会机关内设机构由会效能办负责考评。
二、 指标设置
根据省对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心工作、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三定”方案,设置年度单位考评指标,主要分为三项指标:业绩指标、进步贡献指标和自身建设指标。
1、业绩指标方面:设置10个一级指标、30个二级指标。指标设置要求:一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进行设置。其中,市委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全市性重大决策部署的任务分解必须纳入单位的业绩指标;二是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设置。厦门会晤筹备工作推进、自贸区建设发展、招商引资、垃圾分类、“菜篮子工程”等专项工作指标;三是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职能职责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设置指标。
2、进步贡献指标方面:对每个业绩指标的进步或贡献情况进行考评。
3、自身建设指标方面:由市效能督查办会同有关部门设置。市直其他部门自身建设指标包括:依法、高效、廉政等内容,为鼓励单位积极探索业务管理和自身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在高效一级指标中增设“机制创新”二级指标,内容含“机制创新成果”等正向指标。
业绩指标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经分管(联系)的市领导签字确认后,书面报送市效能督查办,再通过网上绩效管理系统报送市效能督查办。市效能督查办将组织联合评估组进行全面核验,对未将市委、市政府年度重大决策部署的任务分解设置业绩指标的单位直接予以绩效扣分(每发现一项扣1分)。核验定稿后须在单位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内设部门的年度绩效评估指标:部门业绩指标和进步贡献指标二类,指标设置要求同上。各部门针对部门业绩指标要列出进度表,进度表包含以下内容:业绩指标完成进度、完成时限、责任人、主要做法和经验(工作亮点)、指标依据等内容。各部门设定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后,经会办公室初审(审核各部门是否将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或任务分解纳入指标设置),报分管会领导审定,经会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会效能办,由会效能办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社会进行公示。
三、 绩效评估
单位绩效评估,采取指标考评、正向激励、公众评议、效能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成绩按1000分制计算。
内设部门绩效评估,采取指标考评、效能督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一)指标考评
会指标考评工作由市效能督查办牵头,市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联合评估组配合。业绩考评经自评、复审、核对、复核五个环节(单位负责自评和核对,联合评估组负责初审、复审和复核),对指标的完成及进步贡献情况进行考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自身建设指标由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各指标考评办法并报市效能督查办。
单位于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绩效管理年度自评工作,并在网上绩效管理系统填报各项自评材料、单位年度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
内设部门指标考评由会效能办牵头组织,采取部门自评和市效能督查办终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于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部门业绩指标自评工作,并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得分、项目总结、证明材料等收集上报会效能办,由会效能办汇总评估、公示、上报市效能办(会办公室、会党总支作为牵头和监督部门不纳入指标考评)。
(二)正向激励
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卓有成效完成各项任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并在省对市、市对单位绩效考评“正向激励”中得到加分的,在年度绩效指标中给予激励加分(正向激励总分值10分,具体加分办法另行制定)。(1)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或以文件形式推广其经验做法的;(2)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机关、国家部委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的;(3)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4)综合或单项工作在全国排名前5位或被评为优秀的;(5)机制创新成果被选送参加省级评选,并获得前三名的。
(三)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第三方调查机构、市效能督查办组织实施,最终得分由市效能督查办汇总。
(四)效能督查
由市效能督查办会同各牵头单位,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效能督查,会效能办按季度对会机关、中心、商会等进行效能检查,每季度向会党组报告一次单位效能工作进展情况,会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效能分析会。
市暗访中发现问题经核属实的,按扣分标准以倒扣分的形式计入单位绩效评估总分,最高扣50分。被省效能督查扣分的按省扣分情况予以双倍扣分,另行计入绩效评估总分,不设上限。
会效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会进行实名通报,并对部门绩效参照市暗访督查评分细则进行扣分,对性质严重且符合效能问责规定的,将依据会效能问责条例进行问责,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四、 结果汇总与等次确定
市效能督查办分类汇总考评对象指标考评、正向激励、公众评议、效能督查等方面的数据,并按得分情况评定等次。
结果汇总:绩效评估成绩1000分=指标考核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察访核验扣分。
等次确定:年度绩效评估综合成绩900分(含900分)以上为优秀,760-900分(不含900分)为良好,600-760分(不含760分)为一般,600分(不含600分)以下为差。
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降低一个评估等次:
1、任现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并受到重处分的;
2、不依法办事或不作为、乱作为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4、市、县(区)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5、发生重大失泄密等保密问题的;
6、单位被效能告诫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7、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评估等次定为差。
内设部门绩效评估等次确定:年度绩效评估综合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6-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76分(不含76分)为一般,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差。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评估结果
绩效评估结果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
内设部门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单位对部门干部能上能下和部门领导干部评价、个人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
(二)实施绩效奖惩
对抢险救灾、完成重大任务、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大局意识强、作风深入扎实、靠前指挥高度,主动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表现特别优秀的干部,将建议会党组予以表扬,并作为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奖惩:年度绩效评估等次为优秀和良好的,按比例发放奖励;年度绩效评估等次为一般或差的,不发放绩效评估奖,且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人员在当年受到诫勉教育的,扣发其相应绩效评估奖的三分之一;受到通报批评的,扣发其相应绩效评估奖的三分之二;受到效能告诫的,扣发当年绩效评估奖。
六、 组织实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
会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在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会效能办牵头负责,各部室具体参与实施。成立市贸促会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颜志平;副组长:陈忠、游毓红;成员:陈朝晖、王青、王培城、马继红、张延梅、叶加添。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效能办),颜志平副会长任主任,游毓红秘书长任副主任,效能办挂靠会办公室和党总支,效能办工作人员:周复兴、陈明春(周复兴牵头负责会效能日常工作,陈明春同志负责单位文明创建)。会效能办具体负责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认真制定方案
会效能办在认真学习领会市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会年度中心工作和三定方案,研究制定会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经会党组研究后形成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下发各部门执行。
(三)强化过程监督
会效能办每季度组织一次单位效能检查,重大节点对公务车辆停放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执行内部管理制度情况、窗口单位执行“马上就办”情况。对违反效能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核实调查并依据效能问责有关规定作出处置决定。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对部门效能工作的领导,确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七、工作要求
推进绩效管理是市委、市政府加强效能建设的工作部署,是提高政府部门绩效、促进行政管理创新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会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深刻认识开展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绩效管理作为促进工作人员行政效率和能力提高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通过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我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年度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问题,结合推行“马上就办”,“四下基层”“比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全会上下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正规的工作秩序和新的工作业绩迎接市效能办的检查、指导。
(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外经贸发展战略及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需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一要抓调研,深入境外驻华机构、区级政府、企业开展调研,探索服务新途径、新方法;二要抓服务,搭建更多有效平台,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完善办证窗口行政标准化建设,为企业办证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三要抓重点,找准工作的主攻方向,探索破解难题的思路和方法,寻求工作的突破口;四要抓效率,优化工作流程,推动贸促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转作风、增效率、树形象、求发展。
(三)全面落实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全会上下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防止和克服如工作平庸慢作为,工作自满不作为,以及工作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行政效能低下的现象或不良习气,在全会上下形成“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模范带头,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对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负全责。
(四)强化部门工作协调。绩效工作管理是一项全面系统工程,全会上下要切实统一思想,加强工作协调。会党组主要负责对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会效能办要认真抓好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 “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要求,带领全会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制度,不断提高全会效能建设水平。会效能办要切实做好效能建设考评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报送,注意把握好效能建设工作进度,经常对全会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阶段性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评估,确保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部室要积极配合效能办,认真抓好本部室的效能建设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能力。全会干部职工要自觉服从效能工作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继续为全会效能建设增光添彩。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厦门市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