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报送2017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闽发改股证〔2017〕74号
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 发局,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市金融办(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上市,积极做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我委拟确定一批2G17年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2017年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条件
1. 注册地在福建,依法成立且存续期满两年的股份有限公 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合法合规,信用 记录良好,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 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战略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 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设备制造、海洋高新 产业)等行业企业。
3. 有明确的上市或挂牌"新三板"计划,已完成企业股份 制改造或未来一年内可完成股份制改造。
4.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少于800万元; 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4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 入不少于4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低者为计 算依据);
(2)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 不低于3000万元;
(3 )最近三年平均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享受税 收优惠的企业减免部分需另行备注,可以合并计算)。
5. 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重点推荐的战略新兴产业等行 业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第4条要求。
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我委将着重从以下方面予以支 持:(1)优先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帮助企业加强专业人才 培训;(2)优先为企业搭建与境内外相关股票交易所的沟通平 台;优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推荐并指导,推动加快 企业挂牌进度;(3)优先支持相关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重 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等资质;(4)优先 纳入全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范围,推荐企业成为各类金融机构
重点客户和各类保险资金、产业基金、股权基金重点投资对象,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5)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的企业也同时列 入市、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或"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享受 各地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实行在线申报,请各地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的主管 单位登陆企业上市企业债券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逐级筛选申报 (登陆路径: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WWW. f jdpc. gov. cn- 一专题专栏一一企业上市企业债券服务管理平台一企业上市管 理平台)。省直有关部门登陆企业上市企业债券服务管理平台直 接向我委申报。
1.拟申报企业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向企业所 在地(县、市、区)负责企业上市工作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同 时登录上述路径在线注册填写电子版的企业基本情况表(新增 的企业并购重组情况调查表、企业融资需求表以及企业组织机 构代码,均为必填项)。
2. 各县(市、区)企业上市工作主管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比 对企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在线审核后,上 报各设区市企业上市工作主管单位复核。
3. 各设区市企业上市工作主管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在 线复核、上报,并向我委出具书面的企业名单汇总审核意见函(省直有关部门直接向我委出具),内容包括:(1)各设区市和 省直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2)由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向 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征询意见 的汇总情况。
4. 我委对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上报企业进行在线审 核,并统一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厦门中心支行征询申报企业 信用记录后,确定公布后备企业名单。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 施此次申报工作,认真按照要求,筛选推荐拟列入2017年省重 点上市后备的企业,于2017年3月1日前完成企业信息申报、 审核工作,并将企业名单汇总审核意见函报送我委股证处。
联系人:盖宇0591-87063519
传真: 0591-87063035
E - MAIL: fgwgzcQfuj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