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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3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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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东盟(曼谷)中国
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后,市场前景广阔,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利用自贸区带来的这一优惠条件掘金东盟市场。为鼓励我市企业拓展东盟市场,市商务局和市贸促会将联合组织我市企业参加“2011年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参展企业除中小企业资金展位补贴外,还可以申请人员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会介绍:
泰国在东盟十国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周边国家具有很强的辐射性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同东盟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东盟经济互补发展,泰国国际贸易商会携手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在成功举办2010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基础上,拟定于2011年11月17—19日在泰国首都曼谷蒙通他尼展览中心举办2011年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
上届博览会共展出面积1万多平米,来自国内外展商近500家,共吸引了来自东盟各国的观众10万余人。许多企业代表在现场结识了合作伙伴,并签订了意向合同。
二、展会概况
1、展会名称:2011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
2、展会时间:2011年11月17日-19日
    3、展会地点:泰国曼谷IMPACT国际会展中心
5、主办单位:泰国国际贸易商会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三、展品范围:
各地方政府产品展示馆
建筑建材(建筑材料、环保设备、化学建材、建材设备、工业机械、石材)
高新农业(农用生产资料、农产品、土畜产品和水产品、食品)
节能环保(电力设备、新能源装备、环保产品、能源环保)
轻工产品(纺织服装、轻工工艺、装饰品、礼品)
化工橡塑(塑料橡胶机械及设备、原料及化学制品、测量控制及测试设备等)
四、相关费用及补贴政策
1、摊位费:标准摊位(9㎡):25800元人民币
室内光地费(㎡)18㎡起:2500元人民币
注:双开口加收10%,三开口加收15%
2人员费用:待定
注:该展被列为厦门企业参加境外展重点扶持的展项,我会做为该展厦门区域独家代理,可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补贴15,000元人民币/展位),参加我会组团可享受摊位费和团组人员双重补贴政策
企业于6月20日前报名参展并交定金的,泰国政府给予2000元展位费补贴。
五、参展方式:
有意参展的企业请填妥以下参展报名表,盖章后传真我部。
咨询电话:0592-2294861    e-mail:yingbi36@hotmail.com
    真:0592-2218809   
联 系 人:厦门贸促会会展部 王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