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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规范停车倡议书
文章来源:厦门市贸促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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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一员,要带头遵章守纪,文明行车,礼让行人,文明停车,做文明有礼的厦门人,为美丽鹭岛增光添彩。

 

2.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3.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到人行道板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4.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5.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