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请的通知
文章来源:厦门市贸促会 作者:贸促会法律部 发布时间:2024-04-3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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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企业:

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45月1日起生效实施。

20245月1日起,依照《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中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章节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厦门市贸促会申请《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协定有关规定在厄瓜多尔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贸促会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暂未启用电子化签发。相关企业如需申办,请将商品备案材料(产品成本明细单格式详见附件1)、原产地证书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佐证文件(包括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等相关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我中心指定邮箱ccpitwxm@xm.gov.cn。我中心工作人员将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发。

咨询电话:5111360、5110992

特此通知。

附件:1. 产品成本明细单附件1产品成本明细单(厄瓜多尔).docx

2. 原产地证书申请表附件2原产地证书申请表(厄瓜多尔).docx

 

 

                                           商事认证中心         2024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