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发布对可穿戴监测设备、系统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0年8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可穿戴监测设备、系统及其组件(Wearable Monitoring Devices, Systems, and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19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7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 25)不予复审,即终止对美国专利号9,961,186的调查。
2020年1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可穿戴监测设备、系统及其组件(Wearable Monitoring Devices, Systems, and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190)。
2019年12月10日,美国Philips North America, LLC of Andover, Massachusetts、荷兰Koninklijke Philips N.V. of Eindhoven, Netherlands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845,228、9,820,698、9,717,464、9,961,186),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Fitbit, Inc., San Francisco, CA、美国Garmin International, Inc., Olathe, KS、美国Garmin USA, Inc., Olathe, KS、瑞士Garmin Ltd. d/b/a Garmin Switzerland, Switzerland、美国ngram Micro Inc., Irvine, CA、中国江苏Maintek Computer (Suzhou) Co., Ltd., China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中国上海 Inventec Appliance (Pudong), China应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美国ITC正式对可移动屏障操作系统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
2020年8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可移动屏障操作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Movable Barrier Operator Systems and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09)。
2020年7月6日,美国Overhead Door Corporation of Lewisville, TX、美国 GMI Holdings Inc. of Mount Hope, OH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The Chamberlain Group, Inc., of Oak Brook, IL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美国ITC正式对可移动屏障操作系统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
2020年8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可移动屏障操作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Movable Barrier Operator Systems and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09)。
2020年7月6日,美国Overhead Door Corporation of Lewisville, TX、美国 GMI Holdings Inc. of Mount Hope, OH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The Chamberlain Group, Inc., of Oak Brook, IL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美国ITC正式对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启动337调查
2020年8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计算机等电子设备(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Computers, TabletComputers, and Components and Module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08)。
2020年7月2日,芬兰Nokia Technologies Oy of Finland、芬兰Nokia Corporation of Finland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144,764、7,532,808、6,950,469、7,724,818、8,583,706),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Lenovo (United States), Inc., of Morrisville, NC、中国香港Lenovo Group Limited of Quarry Bay, Hong Kong、中国北京Lenovo (Beijing) Limited of Beijing, China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上海Lenovo (Shangha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of Shanghai, China联想(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香港Lenovo PC HK Limited of Quarry Bay, Hong Kong、中国广东Lenovo Information Products Shenzhen Co. Ltd. of Shenzhen, China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中国湖北Lenovo Mobile Communication of Wuhan, China联想移动通信贸易(武汉)有限公司、中国江苏Lenovo Corporation of Wujiang, China、墨西哥Lenovo Centro Tecnologico S. de RL CV of Nuevo Leon, Mexico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巴西对华铝板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年7月2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0年第4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和铝箔(葡语:produtos laminados de alumínio(chapas, tiras e folhas))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606.11.90、7606.12.90、7606.91.00、7606.92.00、7607.11.90和7607.19.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2019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2019年12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地址:http://decomdigital.mdic.gov.br)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巴方: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laminadosdealuminio@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厄对进口瓷砖保障措施调查以无措施结案
厄瓜多尔《商报》7月29日报道,近日,厄外贸委员会称,厄进口瓷砖保障措施调查以无措施结案。该调查由厄4家瓷砖生产企业于2019年11月提出申请,理由为近4年厄瓷砖进口量激增217%,而本国瓷砖业则萎缩了9%。
厄生产、外贸、投资和渔业部部长翁塔内达称,本调查相关数据基于去年之前,当时进口量确有增长,但目前厄经济和瓷砖产业均因新冠疫情而发生改变。今年上半年厄总进口下降20%,其中瓷砖进口下降40%,故相关问题已不复存在,本国企业有机会满足国内需求,无需实施保障措施。未来将通过分析进口来源地、明确实际进口量和实施行业质量标准等措施来应对市场扭曲情况和保护本国瓷砖产业。
厄瓷砖生产企业和进口商则表示将在正式收到官方结案通知后视情发声。
(信息来源:驻厄瓜多尔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埃及对自中国进口的化纤毯产品延长征收反倾销税5年
近日,埃及贸工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化纤毯产品延长征收反倾销税 5年,涉案产品税号为:63014000,该决定自2020年8月24起实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率为54%-77%或不低于1.53$US/Kg—1.89$US/Kg。
(信息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美国进行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双反立案调查
2020年7月30日,应美国企业List Industries, Inc.、Lyon LLC、Penco Products, Inc.和Tennsco LLC于2020年7月9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储物柜及其零部件(Metal Lockers and Parts thereof)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9403.20.0078、9403.20.0080(前两个税号为2019年7月之前进口产品的税号)和9403.90.8041项下的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0年8月24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0年10月2日作出反补贴初裁,于2020年12月16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国申请人估算,2019年7月后中国涉案产品进口量约7900万磅。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乌克兰对进口电缆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2020年7月28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0年7月24日第СП-458/2020/4411-03号决议,对进口电缆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8544 49 20 00、8544 49 91 00、8544 60 10 10、8544 60 10 98、8544 60 90 10、8544 60 90 90、8544 70 00 10、8544 70 00 90。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公告发布后30日内向乌克兰经济部进行应诉登记、提交听证会申请,45日内提交本案评述意见及相关书面证据材料。
乌克兰经济部联系方式:
地址:вул. М. Грушевського, 12/2, м. Ки?в, 01008
电子邮箱:meconomy@me.gov.ua
电话:(044) 253-93-94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美国进行晶体硅光伏产品双反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7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中国企业Maodi Solar Technology (Dongguan) Co., Ltd.于2020年6月17日提交的申请,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审查是否取消对中国离网小型便携式晶体硅光伏电池面板(Off-grid Portable Small Panels)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501.61.0000、8507.20.8030、8507.20.8040、8507.20.8060、8507.20.8090、8541.40.6015、8541.40.6020、8541.40.6030、8541.40.6035和8501.31.8000项下的产品。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2月18日,美国正式对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20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日落复审,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海湾合作委员会对进口钢产品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2020年7月2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阿联酋代表海湾合作委员会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海湾合作委员会初步裁定钢产品(Certain Steel Products)进口激增对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涉案产品包括热轧钢板卷(税号为720827、720837、720838、720839、720851、720853、720854、721113、721114、721119);冷轧钢板卷(720916、720917、720918、720926、720927、720928、720990、722550);金属涂层钢板(721030、721049、721069、721220、721250、721260、722591、722592、722599);有机涂层钢板(721240);钢筋和线材(721310、721320、721391、721399、721410、721430、721510、721550、721590、722710、722720、722810、722820、722840、722850、722860);圆形、方形和矩形的钢棒(721491、721499、722211、722219);钢型材(721610、721631、721632、730810);钢铁角材、型材及异型材(721621、721650、730120);输送水、天然气和石油的焊接无缝管(730424、730520、730531、730539、730611、730619、730640、730661、730690)。
2019年10月23日,海湾合作委员会调查机关在其官方公报发布公告GCC-TSAIP Volume (23),对进口钢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土耳其对涉华自行车内外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7月2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1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印度、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自行车内外胎(土耳其语:bisikletlerde kullan?lan kauçuktan yeni d?? lastikler,bisikletlerde kullan?lan kauçuktan iç lastikler)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011.50.00.00.00、4013.20.00.00 .00、8714.99.90.00.00。
2002年9月1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泰国的自行车内外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4月30日,土耳其对上述3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0.73~2.02美元/公斤反倾销税(参见第2003/6号公告)。2008年4月26日,土耳其对中国、印度和泰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9年8月5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长上述3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33~50%、20~64%、100%(参见第2009/29号公告)。
2008年3月2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自行车内外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8月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印尼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分别征收0.66~1.49美元/公斤、0.22~1.55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009/27号公告)。
2014年7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自行车内外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7月24日,土耳其对上述5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中国、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分别为0.73~2.02美元/公斤、0.73~2.02美元/公斤、0.73~2.02美元/公斤、0.66~1.49美元/公斤和0.22~1.55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0年7月24日(参见第2015/35号公告)。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润滑油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7月2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7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润滑油(法语:Huiles lubrifiantes)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认定涉案产品进口激增,对马达加斯加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但暂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27101933。
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将于2020年7月24日前进行案件磋商,利益相关方可发邮件至dg.anmcc@gmail.com提交咨询申请。本案评述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据文件可发送至如下地址: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Enceinte Ex conquête Antanimena -BP: 7653,电话:+261 34 05 441 41,电子邮件:dg.anmcc@gmail.com,dg@anmcc.mg。
2019年8月14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润滑油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9年9月24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在其2家国家报纸发布消息称,考虑到国内公众利益,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对进口润滑油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土耳其对涉华摩托车内外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7月2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1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摩托车内外胎(土耳其语:motosikletlerde kullan?lan kauçuktan yeni d?? lastikler,motosikletlerde kullan?lan kauçuktan iç lastikler)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011.40、4013.90.00.00.11、8714.10.30.00.00。
2002年9月18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摩托车内外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4月3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参见第2003/7号公告)。2008年4月26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9年8月5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中国和泰国涉案产品分别征收37~100%和68~100%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009/30号公告)。
2008年3月2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摩托车内外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8月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参见第2009/28号公告)。
2014年7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摩托车内外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7月25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分别征收37~100%、68~100%、0~19.6~29%、19.6~29%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0年7月25日(参见第2015/34号公告)。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美国进行扎口丝产品双反立案调查
2020年7月17日,应美国企业Bedford Industries, Inc.于2020年6月26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口丝产品(Twist Ties)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0年8月10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0年9月21日作出反补贴初裁,于12月3日作出反倾销初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309.90.0000和5609.00.3000项下的产品。
据美国申请人估算,2019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约415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欧亚经济联盟对涉华铝带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7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欧亚经济联盟官网发布第2020/223/AD2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лента)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包括中国南通恒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Nantong Hengjin Composite Material Co., Ltd.)在内的全部中国涉案企业均征收13.14%的反倾销税;对阿塞拜疆涉案企业征收16.18%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产品为厚度大于0.2毫米但小于3毫米、有或无涂层的铝带(铝罐产品用铝带除外)。本案涉及税号7606119100、7606122009和7606129209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8月4日前提交本案评述意见。
2019年5月7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第2019/165/AD28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铝制品生产商、供应商和消费者联合会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及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印度对华粘胶长丝纱线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
2020年7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人造纤维工业协会[Association of Man-Made Fibre Industry of India (AMFII)]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60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Viscose Rayon Filament Yarn above 60 deniers))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120、540331、540332和540341项下的产品及54012000、54033100、54033200、54034110、54034120、54034130、54034150、54034170、54034190、54034290和540349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及倾销调查期。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2-dgtr@gov.in、dir14-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7月2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7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法语:Huiles végétales alimentaires et margarine)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涉案产品进口激增对马达加斯加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但暂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15079000、15071010、15089000、15091010、15099000、 15100000、15111011、15111091、15119000、15121110、15121900、15122110、15122900、15141100、15141110、15141900、15149110、15149900、15171000、15179010、15179090和15180000。
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将于2020年7月24日前进行案件磋商,利益相关方可发邮件至dg.anmcc@gmail.com提交咨询申请。本案评述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据文件可发送至如下地址: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Enceinte Ex conquête Antanimena -BP: 7653,电子邮件:dg.anmcc@gmail.com, dg@anmcc.mg。
2019年8月14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9年9月24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在其2家国家报纸发布消息称,考虑到国内公众利益,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年7月2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7月1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法语:Savons)作出保障措施终裁,裁定涉案产品进口激增,对马达加斯加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但暂不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34011110、34011190、34011911、34011919、34011990、34012010、34012090和34013000。
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将于2020年7月24日前进行案件磋商,利益相关方可发邮件至dg.anmcc@gmail.com提交咨询申请。本案评述意见及其他相关证据文件可发送至如下地址: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Enceinte Ex conquête Antanimena -BP: 7653,电子邮件:dg.anmcc@gmail.com, dg@anmcc.mg。
2019年8月14日,马达加斯加对进口肥皂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9年9月24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在其2家国家报纸发布消息称,考虑到国内公众利益,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9月1日起对进口肥皂实施的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欧盟终止对华铸铁制品反吸收调查
2020年7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由于申请方撤诉,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铸铁制品(Cast Iron Articles)反吸收调查,不实施反吸收措施。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ex 7325 10 00 (TARIC编码为 7325 10 00 31)和ex 7325 99 90 (TARIC 编码为7325 99 90 80)。
2016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铸铁制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25.3%~42.8%;原产于印度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行为,故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18年1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铸铁制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5.5%~38.1%;对印度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25 10 00 (TARIC编码为 7325 10 00 31)和ex 7325 99 10 (TARIC 编码为7325 99 10 51)。2019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铸铁制品启动反吸收立案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7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 Modules or Panels)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对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为期一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前六个月征收14.90%从价税,后六个月征收14.50%从价税。此次征税适用中国、泰国及越南的涉案产品。本案涉及印度税号85414011和85414012项下的产品。
2017年12月19日,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8年7月16日,印度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保障措施案做出终裁,建议对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其中,2018年7月30日~2019年7月29日,征收25%从价税;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29日,征收20%从价税;2020年1月30日~2020年7月29日,征收15%从价税。除中国、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豁免保障措施。2020年3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太阳能制造协会[Indian Sola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SMA)]代表印度企业Mundra Solar PV Limited、Jupiter Solar Power Limited和Jupi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进行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土耳其对华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2020年6月2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和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土耳其语:sentetik filament ipliktendokunmu? mensucat (giyim için olanlar),sentetik veya suni devams?z liflerdendokunmu? mensucat)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55.13, 55.14、55.15、55.16。
2002年2月13日,土耳其对中国、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合成长纤维织物(税号为54.07 )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02/2号公告)。2015年1月21日,土耳其第二次延长上述国家和地区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参见土耳其经济部第2015/3号公告)。2020年1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37号公告,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6年11月18日,土耳其对中国合成长纤维织物的反倾销税扩大至菲律宾的进口合成长纤维织物(参见第2006/30号公告)。2015年8月22日,土耳其将中国合成长纤维织物的反倾销税扩大至保加利亚的涉案产品,税率为21.13至70.44%。(参见第2015/41号公告)。
2001年2月15日,土耳其对中国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税号为55.13、55.14、55.15和55.16)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01/2号公告)。2018年12月31日,土耳其第三次延长中国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019/4号公告)。2015年8月22日,土耳其将中国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的反倾销税扩大至原产于或进口波兰和保加利亚的涉案产品(参见第2015/40号公告)。2019年5月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15号公告,土耳其将中国合成长纤维织物(税号为54.07)和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税号为55.13、55.14、55.15和55.16)的反倾销税扩大至原产于或进口自希腊的纤维织物。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双反产业损害初裁
2020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裁定被主张存在政府补贴和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预计将于2020年8月26日前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11月9日前作出反倾销初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4011.10.1040、4011.10.1050、4011.10.1060、4011.10.1070、4011.10.5000、4011.20.1005和4011.20.5010。
2020年6月23日,应美国钢铁、造纸、森工、橡胶、制造、能源以及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工会(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International Union)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CLC)于2020年5月1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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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贸促预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