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报】澳大利亚涉华案件一周汇总
澳大利亚部分终止对华磨球反补贴调查
6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部分终止对中国出口磨球(Grinding Balls)的反补贴调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裁定:江苏钰特耐磨科技有限公司(Jiangsu Yute Grinding International Co., Ltd)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不存在补贴行为,常熟市龙特耐磨球有限公司(Changshu Longte Grinding Ball Co., Ltd)、河北钢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Hebei Goldpro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和江苏泰富兴澄特殊钢有限公司(Jiangsu CP Xingcheng Special Steel Co., Ltd)3家企业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部分或全部存在补贴行为,但补贴幅度微量。故根据澳大利亚《1901年海关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终止对上述4家企业的该案反补贴调查,但对该案其他涉案企业的反补贴调查和该案的反倾销调查均继续进行。利益相关方可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就本部分终止调查决定向澳大利亚反倾销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
2015年11月17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磨球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11年7月起。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25.91.00\26和7326.11.00\29。2016年4月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磨球反倾销反补贴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16年5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将海关编码7326.90.90\59项下产品增加至中国磨球反倾销案的涉案产品范围。
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华钢筋和盘条反补贴调查基本事实公告
6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将发布对中国出口钢筋和盘条(Steel Reinforcing Bar and Rod in Coils)反补贴调查基本事实公告的截止时间由2016年6月6日延期至2016年7月21日。利益相关方可于该基本事实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提交相关回复意见。
2015年12月23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钢筋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补贴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自2011年7月1日始,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3.10.00、7214.20.00、7227.90.10、7227.90.90、7228.30.10、7228.30.90和7228.60.10。2016年2月17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补贴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1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3.91.00、7227.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