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中国-厄瓜多尔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电子化签发的通知
文章来源:厦门市贸促会 作者:贸促会法律部 发布时间:2024-10-0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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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厄自贸协定)已于2024年5月1日起生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6号),中国贸促会已于5月1日起受理中厄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请,并于10月9日0时起启用中厄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电子化签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贸促会具体承担本地区中厄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工作。

二、申请人通过登录贸促会原产地优化升级系统(https://declare.ecoccpit.net)如实准确填报证书基本信息及货物信息,完成证书申请。厄瓜多尔海关接受电子签章,中厄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可自主打印。

三、对于10月9日前签发的证书,可在贸促会原产地优化升级系统中查询;如需改证重发,仍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5111360、511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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