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公告要求,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将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厦门市贸促会将自2021年9月1日起统一为企业签发新版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见附件)。自主打印企业打印新版证书前需完成最新版本打印组件下载和更新。
企业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申办的旧版证书9月1日后仍可正常使用。9月1日后如遇旧版证书需补办或更改的,请联系贸促会申办新版证书,证书的申请日期和签证日期应为实际申请和签证日期。
企业出口货物因贸促会证书格式问题在瑞方关税减免享惠受阻,请及时联系我中心处理。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2294861
附件:新版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
厦门市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新版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
注:与旧版证书相比,新版证书第五栏“项目号”(Item number)从“最多20项”(Max20)修改为“最多50项”(Max 50),背页说明第4条从“填写项目不得超过20项。”(The number of items should not exceed 20.)修改为“填写项目不得超过50项。”(The number of items should not exceed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