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分代办机构栏和企业填写栏,如果需认证文件为申请人文件,则申请人只需填写企业填写栏;如果需认证文件非申请人文件,则申请人属于代办机构,需填写代办机构栏,同时提交文件所属企业授权申请人代办文件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将认证文件及所属企业相关信息填入企业填写栏。
2、急件/平件:自申请日起,急件3个工作日取件,收费150元人民币/份;平件5个工作日取件,收费100元人民币/份(工作日不含接件当日)。如有特殊需要当天取件的,可申请特急件,收费200元人民币/份。
3、是否领事认证:如果文件只需贸促会认证,则填写“否”;如果文件在贸促会认证完成后还需送办外交领事认证,则填写“是”。
4、认证使馆:针对上述3中需要送办领事认证的,需要将送办使馆名称在此处填写清楚,例如:埃及。
5、办理文件名称:将需要贸促会认证的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等填写清楚,没有编号的可以不填,例如:商业发票,20170312,1份。
6、文件用途:简要说明该份认证文件的主要用途,例如:通关结汇、药品注册、办理签证等。
7、证词语种:证明书所载证词除中文为必选语种外,申请人还可根据需求选择另外一种语种表述证词,比较常见的语种有:英语、西班牙语等。
8、申办证明事项:申请人根据递交认证的文件情况,选择对应的证明事项。一般而言,对于正本文件认证签字、签章、印章等属实;复印件、副本或节本文件认证影印件与原件相符;附有外文译本的,可认证译本与原文一致;事实性证明选择第五项。
9、佐证栏:将递交的佐证材料情况在此栏填写清楚。
10、备注:申请人认为需要额外备注的信息填写在此栏。